想想从小到大一直循规蹈矩,却没想到竟有一个和警察FACT TO FACE的机会,不过还好是交通警.
那天因为买标书.(时间约好的),所以先让同事在建管处验资,自己再去招标中心买标书.急匆匆的赶过去,又急匆匆的拦车往回赶.因为宛平南路这里是个单向道.所以司机就把我放在了路口.(靠近天桥这)
我当时只想快回建管处,有近路就走了.看见人家横跨草坪,小姑娘我就紧给“革命者”的步伐了.走到草坪当中时,眼角瞟瞟四周,好象空空荡荡的,心里特慌.猛然抬头看见路边的交警已向我走过来,还特意指了指我.“完了,完了”这才发觉,这革命者的步伐跟错了, “先辈“到是已走,我却被逮了个正着.
警察叔叔很礼貌的向我敬了礼:“有天桥不走,乱穿马路干什么?”劈头那么一句,说的我只有傻笑的份.“呵呵……,我要去前面的建科宾馆,是司机把我放在路边的,实在是时间来不及了,所以才乱穿马路的.”当时的我如同小学时被校长叫到了训导室,我可是乖的不得了.
“这里本来就不能停车,那个司机也有错.但你有天桥不走,如果出了事怎么办啊?”
我不知道说什么,只有继续傻笑.
“身份证那出来!”警察叔叔加重“力度”
“啊,身份证? 我没带身份证啊?”见鬼!我连自己没弄丢已不错了,身份证?
“身份证也没有? 我怎么能证明你的身份啊?”“叔叔同志”盯着我看,如同在他对面是一个在逃在外的杀人犯.
我哭笑不得,怎么办?难不成,今天要被人铐一回?想到这我立刻收起了傻笑,委屈的像是被婆婆孽待的阿必大.
就这样我们僵持了大概有6,7秒.终于“叔叔”大发善心掏出一本小本本:“罚款5元,住在哪里啊?”我庆幸万分,还好自己身边有点钱,要不,不是这点面子也不给警察叔叔?我像背诗的说了地址,钱付走人.(临走,还特意从原路返回,上天桥,再重过一次马路.
所以以后我过马路不要太小心,不知道看看我俨然会以为是一个大上海的良好市民.哈哈,这玩笑开大了!


06年热贴
